前幾天同事聊天,
提及她有位女性朋友跟男友分手兩個多月,
依然沉溺在悲傷中越陷越深,
同事加班回家很累,但也是陪她講電話,
因為怕她會想不開。

據說,交往6-7年,那個男的也不是什麼好男人,
分手理由我忘了,但是那個女生只會想為什麼男友不愛了,
但...感情這回事,有時候不愛了就是不愛了,
就算有第三者或其他原因,結論就是「不愛了」

後來同事就說,要陪她講多久都可以,
但,前提是她應該要有自救的決心,
如果她連自己應該要覺悟的想法都沒有,
別人講再多都沒用,
她只是在流沙裡做垂死掙扎罷了。

對這段話很有感觸。

自己沉溺在那份悲傷裡,
呼天搶地的要別人救自己,
但是自己又沒有努力,那也只是喊好玩的。

我想,這公式可以套用在很多狀況,
不只是感情這回事吧,還有其他...

我又何嘗沒做過這種蠢事呢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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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小瑪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