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些事情
僅差別於一個動作
就會有不同的感受

創作 or 著作權並非侷限於何種形式
以前剛開始寫小說
看到自己的作品被轉貼
只是哀怨自己沒名氣
文章被轉貼、作者名卻不見蹤影

更糟的是有高中生盜用我的作品意圖參加BLOG比賽
原本我跟朋友都很生氣
朋友還幫我找法律諮詢
我也連絡出版社的人詢問的人是否要如何處理
結果
後來看那個小孩子沒再貼便想做罷
但是前陣子發現那個小孩子又貼了一集
我希望他如果有來這裡的話
可以停止這種可恥的行為

每隔一陣子我就會很無聊的搜尋自己的作品
找到自己被轉貼的作品
就告知那是出版品請附上原作者名
後來連告知都懶了,因為太多太麻煩了

並且說服自己
妳是個小小咖
有人欣賞妳的文章還轉貼給更多人看
妳該偷笑了

但,朋友說──這是姑息

有讀者留言給我詢問是否可以轉貼
我說可以,但請告知要貼去哪裡
但是後來就不見蹤影了(苦笑)

我想──小孩子是需要教育的

我、身邊的朋友、還有很多不太熟的朋友
很多都是創作人、或跟創作沾上點關係
文字創作、歌詞創作、音樂創作、節目製作(影像)
還有一些是業餘攝影師(影像創作)
各種形式的創作都有
是因為這樣的緣故使我們比較注重著作權之類者吧

還有以前擔任某藝人活動的staff
大家都很辛苦的跑活動、拍照片
也很好心的分享給無法到場的fans
但是後來的照片都狂打拍攝者Logo
因為盜文、盜圖者太多了
純收藏還在可接受範圍
但是當作是自己的作品就讓她們無法忍受了

我不敢自命清高
我承認我也會偷存喜歡的明星照片
但是只會放在自己的電腦裡

如果要公開張貼──我會告知
這是我對我自己的要求

之前寫松潤的圖文心得時
不太會截圖、也沒有什麼雜誌照
因為剛好有善心飯提供分享
所以我就寫信問她是否可以轉貼寫文
並且也註明出處、附上原始來源相簿
對方很樂意分享
還說她也是擷取別人的影音檔截圖

關鍵字搜尋是很容易的
如果偷偷放沒有告知
萬一被發現且對方又生氣時該怎麼辦呢

我想
「尊重」這個課題是這輩子都該持續學習的

我不是大咖創作者
我只是個在文字域中說故事的人而已
非常之渺小
如果有人喜歡我的作品要轉貼
可以──請幫我註明原作、出處
可以──請告訴我要貼去哪裡
我會很謝謝你/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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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小瑪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